预防接种制度(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标准)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预防接种制度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预防接种制度以及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标准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预防疫苗接种的管理制度

一、接种单位必须接受市、县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的

技术指导和业务监管。

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实行资质认证,必须持证上岗,定期

参加专业培训。

二、必须向社会公示开展预防接种服务人员的基本情

况、免疫程序、收费标准、接种流程、接种须知、咨询服务

电话等相关信息,特别要明确公示免费提供第一类疫苗接种

服务。

三、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

)

人口资料:辖区内总人口数及

15

岁以下各年龄组

人口构成资料;

出生人数、死亡人数;

建卡人数、

建证人数;

儿童流出、流入情况;幼托机构、学校数及学生人数。

(

)

疫情资料: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发病人数、死亡

人数、免疫史等。

(

)

接种资料:免疫规划疫苗应种人数、实种人数、接

种率(包括基础免疫、加强免疫、强化免疫、应急免疫、

“扫

荡”免疫

)

、未接种原因分析;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调

查处理等资料。未实行以乡为单位接种的地区,还应掌握辖

区内接种单位数量、分布、预防接种服务人员资料。

(

)

免疫规划疫苗供应及使用情况

(

)

冷链设备及接种器材资料。

四、提出免疫规划疫苗的需求计划,每年

10

月初前向

县疾控中心报告下一年度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第二类疫

苗的购买计划提前

1

个月逐级上报。

五、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开展或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保证预防接种注射安全。

六、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管理;开展冷

链温度监测,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七、对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及时发现流动人

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给予接种或补种。

八、预防接种门诊定期对责任区域内

0-7

岁儿童主动

进行搜索、访视和管理,按规定及时准确开展常规接种率报

告。

九、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对预防接种后的一

般反应进行处理。

十、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咨询活动。

我国预防接种制度

法律分析:1、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2、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3、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制定传染病预防接种规划并组织实施。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制度

法律分析:1、使用每日检查表进行监控以确保遵守感染防控措施和其他安全措施。

2、在轮班开始时对所有员工进行新冠的体征和症状的筛查。

3、检查所有待接种人员的体征和症状。

4、实行预防接种预约制,以避免过度拥挤、保持一米间距。

5、将参加疫苗接种的陪同人数限制在一人之内,并且只对需要援助的人开放。

6、组织定期安全会议(多学科)来增强团队合作(包括每日签到、讨论防控措施实施情况、讨论下一步行动和提高对安全问题的意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对疫苗生产实行严格准入制度。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的从事药品生产活动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适度规模和足够的产能储备;

(二)具有保证生物安全的制度和设施、设备;

(三)符合疾病预防、控制需要。

预防接种时的“三查七对五告知”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

“三查七对”,是指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查对预防接种证(卡),检查疫苗、注射器的外观、批号、有效期;

核对受种者的姓名、年龄和疫苗的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做到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卡)和疫苗信息相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接种。

五告知是指告知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价格和接种后的留观时间。

扩展资料:

2019年4月20日,针对一些地方在预防接种环节发生的疫苗过期、掉包等事件,20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疫苗管理法草案提出,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管理,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明确将“三查七对”要求和接种信息可追溯、可查询写入法律草案。

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四方面规定。

一是接种单位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应当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

二是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加强对接种单位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疫苗使用的管理。

三是明确“三查七对”要求,规定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核对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接种。

四是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完整、准确记录接种疫苗的最小包装单位的识别信息、有效期等,确保接种信息可追溯、可查询。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我国拟修法规定疫苗预防接种“三查七对”可追溯可查询

好了,关于预防接种制度和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标准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